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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分公司新增沼气回收处理系统1套项目
发布者: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6-1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分公司新增沼气回收处理系统1套项目

行业

类别

燃气生产

和供应业

项目业主

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分公司

项目

性质

新建

项目地址

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靖街99号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

历洪莲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电话

18080222102

项目简介

拟建项目新增一套处理能力为90m3/h的沼气收集、脱硫、储存、输送等设备组成的沼气回收处理系统,并配套相应的输气管道。项目采用的处理工艺是污水在厌氧反应器中产生的沼气通过净化装置脱水脱硫达标后,储存在双膜储气柜内,使用时通过增压风机加压、管道供气给沼气锅炉使用,锅炉产生的蒸汽供工厂生产使用。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潘祖高

项目负责人

江斌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5101580

报告编制人

江斌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5101580

报告编制人

王春雪

个人资质编号

AKCOH201803046

报告审核人

严锐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2100049

 

 

 

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19年7月

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6月

职业评价类型

职控评

到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李栋、解洪亮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毛俊

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时间

2020年4月27日~29日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可能存在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化学因素: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视频作业。

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烷。

 

检测结果:

(1)噪声检测结果:根据噪声检测及计算结果表F4-2、F4-3,结合噪声职业接触限值表F3-6、表F3-7,本次针对沼气回收处理系统巡检岗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检测结果表明,其40 h等效连续A声级(LEX•w)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2)一氧化碳检测结果:“本次建设项目一氧化碳现场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涉及1个岗位,根据表F4-5的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一氧化碳各检测点的短时间采样浓度及相应岗位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值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3)二氧化碳检测结果:本次建设项目二氧化碳现场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涉及1个岗位,根据表F4-6的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碳各检测点的短时间采样浓度及相应岗位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值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4)二氧化硫检测结果:本次建设项目二氧化硫现场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涉及1个岗位,根据表F4-7的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各检测点的短时间采样浓度及相应岗位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值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5)硫化氢检测结果:本次硫化氢检测共设1个检测点,1个岗位。根据表F4-8硫化氢的检测计算结果显示,涉及的点位硫化氢短时间采样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较重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1、同意该报告的评价结论;

2、核实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投入和落实情况;并对其符合性作出评价;

3、完善作业人员进行所接触职业病危害罂粟对应“职业禁忌证”的排查;

4、补充不合格整改及建议措施的落实情况回复,并对其效果的符合性做出评价;

5、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及告知、告示内容;

6、补充、完善项目相关合法性附件。

评价结论:氨检查评审意见整改现场和修改完善报告后,同意通过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专家评审。

评价人员现场照片:

检测人员现场照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分公司新增沼气回收处理系统1套项目

行业

类别

燃气生产

和供应业

项目业主

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分公司

项目

性质

新建

项目地址

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靖街99号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

历洪莲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电话

18080222102

项目简介

拟建项目新增一套处理能力为90m3/h的沼气收集、脱硫、储存、输送等设备组成的沼气回收处理系统,并配套相应的输气管道。项目采用的处理工艺是污水在厌氧反应器中产生的沼气通过净化装置脱水脱硫达标后,储存在双膜储气柜内,使用时通过增压风机加压、管道供气给沼气锅炉使用,锅炉产生的蒸汽供工厂生产使用。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潘祖高

项目负责人

江斌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5101580

报告编制人

江斌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5101580

报告编制人

王春雪

个人资质编号

AKCOH201803046

报告审核人

严锐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2100049

 

 

 

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19年7月

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6月

职业评价类型

职控评

到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李栋、解洪亮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毛俊

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时间

2020年4月27日~29日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可能存在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化学因素: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视频作业。

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烷。

 

检测结果:

(1)噪声检测结果:根据噪声检测及计算结果表F4-2、F4-3,结合噪声职业接触限值表F3-6、表F3-7,本次针对沼气回收处理系统巡检岗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检测结果表明,其40 h等效连续A声级(LEX•w)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2)一氧化碳检测结果:“本次建设项目一氧化碳现场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涉及1个岗位,根据表F4-5的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一氧化碳各检测点的短时间采样浓度及相应岗位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值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3)二氧化碳检测结果:本次建设项目二氧化碳现场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涉及1个岗位,根据表F4-6的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碳各检测点的短时间采样浓度及相应岗位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值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4)二氧化硫检测结果:本次建设项目二氧化硫现场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涉及1个岗位,根据表F4-7的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各检测点的短时间采样浓度及相应岗位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值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5)硫化氢检测结果:本次硫化氢检测共设1个检测点,1个岗位。根据表F4-8硫化氢的检测计算结果显示,涉及的点位硫化氢短时间采样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较重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1、同意该报告的评价结论;

2、核实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投入和落实情况;并对其符合性作出评价;

3、完善作业人员进行所接触职业病危害罂粟对应“职业禁忌证”的排查;

4、补充不合格整改及建议措施的落实情况回复,并对其效果的符合性做出评价;

5、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及告知、告示内容;

6、补充、完善项目相关合法性附件。

评价结论:氨检查评审意见整改现场和修改完善报告后,同意通过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专家评审。

评价人员现场照片:

检测人员现场照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分公司新增沼气回收处理系统1套项目

行业

类别

燃气生产

和供应业

项目业主

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分公司

项目

性质

新建

项目地址

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靖街99号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

历洪莲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电话

18080222102

项目简介

拟建项目新增一套处理能力为90m3/h的沼气收集、脱硫、储存、输送等设备组成的沼气回收处理系统,并配套相应的输气管道。项目采用的处理工艺是污水在厌氧反应器中产生的沼气通过净化装置脱水脱硫达标后,储存在双膜储气柜内,使用时通过增压风机加压、管道供气给沼气锅炉使用,锅炉产生的蒸汽供工厂生产使用。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潘祖高

项目负责人

江斌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5101580

报告编制人

江斌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5101580

报告编制人

王春雪

个人资质编号

AKCOH201803046

报告审核人

严锐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2100049

 

 

 

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19年7月

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6月

职业评价类型

职控评

到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李栋、解洪亮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毛俊

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时间

2020年4月27日~29日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可能存在和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化学因素: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视频作业。

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烷。

 

检测结果:

(1)噪声检测结果:根据噪声检测及计算结果表F4-2、F4-3,结合噪声职业接触限值表F3-6、表F3-7,本次针对沼气回收处理系统巡检岗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检测结果表明,其40 h等效连续A声级(LEX•w)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2)一氧化碳检测结果:“本次建设项目一氧化碳现场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涉及1个岗位,根据表F4-5的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一氧化碳各检测点的短时间采样浓度及相应岗位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值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3)二氧化碳检测结果:本次建设项目二氧化碳现场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涉及1个岗位,根据表F4-6的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碳各检测点的短时间采样浓度及相应岗位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值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4)二氧化硫检测结果:本次建设项目二氧化硫现场检测共设2个检测点,涉及1个岗位,根据表F4-7的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各检测点的短时间采样浓度及相应岗位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值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5)硫化氢检测结果:本次硫化氢检测共设1个检测点,1个岗位。根据表F4-8硫化氢的检测计算结果显示,涉及的点位硫化氢短时间采样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较重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1、同意该报告的评价结论;

2、核实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投入和落实情况;并对其符合性作出评价;

3、完善作业人员进行所接触职业病危害罂粟对应“职业禁忌证”的排查;

4、补充不合格整改及建议措施的落实情况回复,并对其效果的符合性做出评价;

5、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及告知、告示内容;

6、补充、完善项目相关合法性附件。

评价结论:氨检查评审意见整改现场和修改完善报告后,同意通过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专家评审。

评价人员现场照片:

 

检测人员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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