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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丽春镇茂达塑料薄膜厂职业病危害评价
发布者: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3-28

职业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彭州市丽春镇茂达塑料薄膜厂

项目

类别

塑料薄膜制造

项目业主

彭州市丽春镇茂达塑料薄膜厂

项目

性质

现状评价

项目地址

彭州市丽春镇青光村

被评价企业

联系人

候昌福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电话

13881948353

项目简介

彭州市丽春镇茂达塑料薄膜厂生产线及相应生产设备包括混料机1台、吹膜机3台、粉碎机1台、制袋机2台,以及辅助生产设施(空压机1台)。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潘祖高

项目负责人

邹兵飞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5101427

报告编制人

邹兵飞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5101427

宋焕成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5101584

报告审核人

高飞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2100044

 

 

 

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签订合同

时间

2017年9月

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1月

职业评价

类型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到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邹兵飞、宋焕成

现场采样:李栋、梁伦祥,检测证书号分别为:A10(J)15101405、A10(J)12100057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候昌福

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27~29日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聚乙烯粉尘。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统计表

检测项目

检测岗位数(个)

合格岗位数(个)

检测岗位合格率

噪声

2

2

100.0%

聚乙烯粉尘

2

2

10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用人单位属于“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薄膜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塑料制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为一般,结合用人单位现场生产情况和检测结果分析,综合判定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为一般的用人单位。

二、建议

1日常管理建议

(1)用人单位应及时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用人单位妥善管理职业卫生档案。

(3)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

(4)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中补充相关作业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等相关内容。

2工程防护建议

加强粉碎机出料口、吹膜机下料口的密闭性,减少粉尘逸散。

3个体防护建议

用人单位应加强监督吹膜工和制袋工防尘口罩佩戴情况。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原辅材料及工艺分析。

(2)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评价。

参与现场调查及检测工作照:

说明: IMG_20171103_130532

1 用人单位现场调查图

邹兵飞(右)、宋焕成(中),证书编号:A01(P)15101427、A01(P)15101584

2 项目组评价人员、检测人员现场照片

李栋(中)、梁伦祥(左),检测证书号分别为:A10(J)15101405、A10(J)1210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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