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Business Scope
职业卫生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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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成都银犁冷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犁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  | 
			
				 项目 类别  |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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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业主  | 
			
				 郑显峰  | 
			
				 项目 性质  | 
			
				 控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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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地址  | 
			
				 成都青白江散货物流园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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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  | 
			
				 郑显峰  |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电话  | 
			
				 18113010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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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成都银犁冷藏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30000万元在成都青白江散货物流园区内修建2座冻库。2栋冷库设计冷藏物流量10万吨/年,现冷藏物流量为50吨/年。 该项目于2012年2月开工建设,并于2013月11月投入试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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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潘祖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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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陈昌勇  | 
			
				 个人资质编号  | 
			
				 A01(P)121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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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编制人  | 
			
				 陈昌勇  | 
			
				 个人资质编号  | 
			
				 A01(P)121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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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编制人  | 
			
				 黄梅  | 
			
				 个人资质编号  | 
			
				 A01(P)1210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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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审核人  | 
			
				 朱毅  | 
			
				 个人资质编号  | 
			
				 A01(P)121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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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14年3月10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5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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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评价类型  | 
			
				 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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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黄梅,证书编号:A01(P)12100054 钟勇,证书编号:A01(P)1210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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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郑显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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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时间  | 
			
				 2014年3月14日-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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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低温、工频电场; 化学有害因素:氨; 在污水处理清淤过程中可能接触硫化氢和甲烷;在维修焊接过程中可能接触电焊弧光、电焊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柴油发电机运行时还会产生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危害因素。 (2)劳动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建设项目劳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视屏作业。 ①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 由于该建设项目制冷工和电工为为连续性运作,采取三班运转和两班运转的作息制度,在劳动过程中存在夜班作业、视频作业等,易造成职工心理压力。 ②视屏作业 制冷站和配电室采用集中控制,视屏作业较多。视屏作业对健康的主要影响为:心理因素改变、视力疲劳、下背痛、颈椎病、腕管综合征、颈肩腕综合征等。 (3)生产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由于该建设项目的各生产设备基本上采用室内布置,基本不存在室外作业。外委的化粪池在清淤时存在密闭空间作业。 检测结果: (1)该项目电梯工、搬运工、叉车工、制冷工岗位40小时等效A声级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制冷机房控制室属于噪声车间观察(值班室),检测值为75.5 dB(A),不符合非噪声车间观察(值班室)≤75 dB(A)的规定。 (2)该项目各点工频电场检测值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3)该项目各岗位接触氨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各检测点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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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项目。通过本报告书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落实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1)进一步完善该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重点加强劳保用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制度的建设;(2)在签订外包合同时应当将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外包工,确保外包工享有职业卫生教育、个体防护、职业健康监护等权利。(3)加强液氨储存和输送管道密闭性的检查和维护,将物料封闭或隔离于管道、设备之中,减少“跑、冒、滴、漏”,使操作工基本不接触有害物质。(4)安排未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的人员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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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同意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结论。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评价机构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后经专家组组长签字认可,上报青白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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